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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规范锂电池航空货运运输管理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5-11-25 09:04:44新闻类型:通知公告

各托运方、货运代理企业、航空运输企业:
为严格落实《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》(交通运输部令 2024 年第 4 号)及国际航空运输协会(IATA)《危险品运输规则》(DGR 第 66 版)要求,防范锂电池运输安全风险,保障航空运输安全有序,现就锂电池航空货运相关限制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运输分类及核心限制
(一)允许运输的锂电池(需满足对应条件)
  1. 含设备锂电池(PI 966/967/969/970 系列包装说明)
  • 可充电锂电池(锂 - ion):单电池额定能量≤100Wh,电池组≤160Wh;
  • 不可充电锂电池(锂 - metal):单电池锂含量≤2g,电池组≤8g;
  • 2025 年 1 月起新增要求:非 UN 规格包装需通过 3 米堆叠测试。
  1. 备用锂电池
  • 仅限随身携带或作为手提行李运输,严禁放入托运行李;
  • 需单独包装、做好绝缘处理(防止短路),数量按航空公司规定执行。
(二)限制 / 禁止运输情形
  1. 超出上述能量 / 锂含量限制的锂电池,未经民航局专项批准严禁运输;
  1. 损坏、变形、渗漏或回收类锂电池,全面禁止航空运输;
  1. 钠离子电池(含液态有机电解质)需按 UN 模型条例 23 版要求单独申报,无合规证明者禁止运输;
  1. 纯电池货物(不含设备)需符合 PI 965/968 包装说明,仅限全货机运输,客机腹舱严禁装载。
二、包装与标识要求
  1. 包装需具备防短路、防挤压、防渗漏功能,使用阻燃材料,确保电池固定无松动;
  1. 外箱需粘贴符合 IATA 标准的危险品标签(含 “锂电池” 图示、UN 编号),标注 “仅限全货机运输”(纯电池货物);
  1. 每件货物需附带 “锂电池运输合规声明”,明确电池类型、能量 / 锂含量、包装标准等信息;
  1. 批量运输时,外箱需标注堆码限制、方向指示及应急联系方式。
三、申报与审核流程
  1. 托运人需提前向承运人或货代提交真实、完整的申报材料,包括:
  • 危险品运输文件(DGD);
  • 电池 UN38.3 测试报告、型号认可证书;
  • 包装合规性证明(含 3 米堆叠测试报告,如适用);
  1. 承运人需严格审核申报材料,对货物进行开箱查验,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收运;
  1. 货运代理企业需履行告知义务,指导托运人规范申报,不得隐瞒货物真实属性。
四、责任与监管要求
  1. 托运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、货物合规性承担首要责任,违规运输将按《民用航空法》处最高 50 万元罚款,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;
  1. 航空运输企业需建立锂电池运输专项核查机制,定期开展员工危险品运输培训;
  1. 民航监管部门将加大抽查力度,对未按规定执行的企业采取暂停运输资质、通报批评等措施。
五、其他事项
  1. 相关企业需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 30 日内完成合规自查,重点整改包装不达标、申报不规范等问题;
  1. 可通过 IATA 官网下载《电池运输指南》(2025 版)或参加 IATA 危险品运输培训,掌握最新合规要求;
  1. 咨询电话:[民航局危险品运输监管处] 010-XXXXXXX;[IATA 中国代表处] 021-XXXXXXX。
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,原有相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,以本通知为准。
特此通知。